如何完善休庭后的辩护工作?

发布日期:2017-09-09 20:48:51 文章来源:
如何完善休庭后的辩护工作?
南京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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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庭并不意味着律师工作的结束,相反,律师应本着对工作善始善终、负责到底的精神,做好休庭后的扫尾工作。
一、阅读法庭笔录,经确认无误后在法庭笔录上签名或盖章。
二、将当庭出示、宣读的证据及时与审判人员办理交接手续。
三、整理辩护意见,将其整理成书面的辩护词提交法庭。
四、一审宣判后,律师有权获得判决书。对于一审判决书,律师应当注意三方面的内容:第一,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准确,与律师自己认定的事实有无出入。关键证据特别是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是否得到采纳。第二,一审判决适用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是否准确。第三,是否向被告人交待清楚上诉权利、上诉期限和上诉方式。在上诉期间,律师应当再次会见被告人,了解其对判决的看法。如判决认定事实准确,适用法律恰当,上诉后改判的希望不大,则律师应教育当事人认罪服法。若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,则律师可接受其委托,担任二审辩护人。若一审判决错误而被告人表示服判,则律师应支持其上诉或征得其同意后直接按程序上诉。